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0-10-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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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已由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对项目所需的机械进行招标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设备租赁投标。(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设备租赁或机械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2)设备要求:主要租赁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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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已由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对项目所需的机械进行招标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设备租赁投标。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设备租赁或机械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
(2)设备要求:主要租赁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设备进场后需到项目部备案。
(3)人员要求:主要租赁设备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具有对应设备的操作证,设备进场后需到项目部备案。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0年10月8日至2020年10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与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经理部联系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提供)。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 19 日 09 时 分,地点为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5.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报价现场外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评审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评审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5.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确认
6.1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请于2020年10月 13 日 时前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确认通知》格式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回复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说明放弃本次投标,则投标人将被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且不得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投标活动。
6.2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不准确或有异议须在2020年10月 16 日前与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招标人将在2020 年10 月 17 日前进行回复。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临安区颊口至华光潭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经理部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清凉峰镇桥西村178号
联系人及电话:林晓武 1368290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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